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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系统开展老龄化与医养护一体化建设培训班

发布日期: 2020-09-24 15:46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浙卫发〔2020〕11号),切实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升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水平,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建设,中心定于2020年10月中旬举办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健康老龄化与医养护一体化建设培训班(第二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浙江医养结合的政策与实践;

  (二)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和老年人心理关爱;

  (三)老年康复与安宁疗护的现状与未来;

  (四)“医养护”一体化;

  (五)社区健康老龄化服务及居家养老护理;

  实际课程与授课师资以开班时课表为准。

  二、培训对象

  全省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局)相关人员;各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负责人及职能科室人员;乡镇(街道)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0年10月14日-16日,14日上午报到,14日下午-16日上午培训,16日下午离会。

  (二)地点:杭州纳德自由酒店(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20号,电话0571-88281999,地铁5号线善贤站D出口)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班收取培训费860元/人(包括授课、资料及用餐费用)。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五、其他

  (一)缴费方法:此次报名采取网上缴费,因常态化疫情控制要求,培训班规模受场地限制,我中心将按照报名并缴费成功先后次序,报满为止(报满后系统自动关闭网上缴费功能),恕不接受报到现场缴费,操作详见附件《学员报名系统使用手册》。

  (二)培训发票:参训学员凭纸质缴费回执单至现场报到;在培训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电子发票的形式发短信到各参训学员手机。

  (三)培训证书:学员报到时请交2寸证件照1张,学习结束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四)希望参训学员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氛围。

  (五)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希望参训学员加强防控意识,主动出示健康码等配合酒店健康检查,培训过程中请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谢绝健康码非绿码、体温超37.3℃或近14天有疫情接触史或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区的人员参训。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42号

  联 系 人:温玉莲、唐燕红

  联系电话:0571-87709193/88855936